若员工确实遗失了档案资料,但由于单位存在过失引发此事件,且与单位(或经由单位授权的档案管理机构如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公司等)之间存在关于存储和保管档案材料的具体协议,那么个人有权针对该用人单位提起诉讼,寻求对自己因此产生的财务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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