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司法机关对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予起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的实际处罚力度并不过于沉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
按照这条规定,当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时,其仍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附加或单独予以罚金。
换言之,即便涉及该罪名的最严重情形,其法定最高刑期也仅为三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这类犯罪活动日渐增多。
在司法实践当中,确实存在某些情节相对较轻的案例,经过全面考虑被告方的情况和证据材料,可以考虑不予起诉。
然而,如果涉案人员已被采取拘留措施甚至逮捕,那么其获得免予起诉的机会便较为渺茫。
毕竟,一旦启动了逮捕程序,就暗示着有关证据已经相当充足。
当然,个别情况下也不排除出现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