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剖析,最重要的因素在于我们需要确定儿子是否具有完全民法行为能力:
第一种可能是,若儿子尚处于未成年阶段,且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岁,如此则按照法律规定被划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如若其年龄低于八岁,更会被定性为無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此等情况下,作为儿子的父母,即成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由此对儿子产生的各项债务负有偿还责任。
第二种情况则是儿子现已成年,超过十六岁之龄,且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为主导来源维持日常生计,那么他在法律意义上便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旦儿子成为成年人,在法律上即可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而能够独立地承担所面临的各项民事义务以及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
当儿子具备这种独立性时,父母自然在法律层面无需再承担替儿子还款的义务。《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