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合同的转让都将被视为无效:
首先,当合同的各个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该合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时;
其次,如果某项合同的本质特性不允许其进行转让,那么这项合同的转让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再者,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法规中,有明文规定的禁止转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合同是否存在特殊的情形和条件,都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最后,当债务人为本次转让行为的发起人,而尚未得到债权人的许可与批准的情况下,此项转让同样会被视为无效。《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