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货币补偿方案,该策略依据特定地域的经济特性及物价水平,通过专业评鉴机构对拆迁房产进行详细的补偿金计算。
经过严谨的计算过程后,最终的结果便是支付至业主手中的补偿资金额。
而与之相对的,即为产权置换方式。
此种途径并非直接给予金钱补偿,取而代之的是提供置换的房产。
政府相关部门将按照相应法律法定程序对原房产和产权价值进行全面评估,随后由相关建设组织以相等价值的新建房来完成您的产权置换需求。
至于第三种补偿方法,则是综合运用前述两种方式的结合型补偿。
随着房价以及地价在许多区域呈现出持续攀升态势,尤其是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带,面对这种局面,有关建设组织深知单独依赖货币补偿难以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限,因此他们通常会选用同时采用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的方式,以期达到理想的补偿效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