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违约金的属性,其具有鲜明的惩戒性特征,而并不依赖于非违约方是否蒙受了损失。
通常情况下,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应超出实际损失的30%范围,但若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调整要求。
若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相关方可申请法院进行追加;
倘若约定违约金远远高于实际产生的损失,当事人亦有权申请法院适度降低金额。
然而需明确,违约金乃是当事人各方在签署合同时就已经预见到一旦一方违反协议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预计金额,与违约发生以后守约一方的确切经济损失实际上未必能够达到完美吻合;
因此,此类事宜最终应交由公正无私的法官自由裁断、酌情审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