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违例停车于人行道的问题,我国的相关法规已经做出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指定地点的停车规范,严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之上。
针对这一违法情形,交通警察有权依法对违规者进行指正,同时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刻将车辆移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