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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

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28 18:50:03 已帮助24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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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具有专属性吗
留置权并非专属性质的权利。
留置权作为对特定债务的担保设计而出,因此其权益必须直接受到其相应担保之债务的约束,从而构成一种主次有序、不可或缺的关系:
债权当仁不让地成为主导权力,而留置权则以附属身份自居并演化为由债权派生而出的从属权利,享有显而易见的从属性特征。《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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