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雇员在该企业的服务年限为基础,具体而言,对于每位劳动者来说,只要他们在该单位工作满了一整年后,即可获得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水平的经济补偿金;
而如果满足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工作时间,则将其视作一整年计算;
至于低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工资应该被认为是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的十二个月内所有应得的月平均工资相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