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全职夫人在离婚过程中寻求子女抚养权,则抚养权归属将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处于幼儿时期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通常会被判给母亲抚养;
其次,当未成年子女年满八周岁,他们的意愿将会受到足够的重视和尊重。
然而,由于全职夫人在日常生活中相对更多地照料及陪伴子女成长,使得子女与之形成更为紧密的联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由母亲继续抚养子女的可能性相对较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