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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拆一半剩下来的怎样

农村拆迁拆一半剩下来的怎样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3-25 16:05:15 已帮助18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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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拆一半剩下来的怎样
律师针对农村住房拆迁环节的详细流程解答如下:
首先,县级及以上地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如需启动征地行为,应履行事先公布的义务;
其次,EffectiveDate该地区的所有居民均有资格参与补偿登记以获得合法的补偿;
紧接着,政府与接受补偿、安置的对象双方应正式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再者,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最终获批之日算起,须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全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
同时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例定,任何一项征地计划若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批之后,都必须由该征地区域市或者县一级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实施,并且必须公开宣布征收土地的相关机关、批准文号、以及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的具体标准、农民安置的具体方法以及申请办理征地补偿手续的期限等等;
同时,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收到公告后,必须在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携带土地权属证书前往指定的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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