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纠纷争议的二审流程,我们只需要遵循正常的民事诉讼二审司法程序即可。
首先,原审法院接到上诉状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而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此副本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后提交答辩状。
在此期间,人民法院有义务在收到答辩状之日再五个工作日之内将该副本送达给上诉人。
如果对方当事人未能按时递交答辩状,这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合法公正的审理;
其次,原审法院在收到包括上诉状、答辩状在内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后,需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连同所有相关的案卷与证据一并报送给第二审人民法院。
然后,第二审人民法院需对上诉请求中所涉及的有关事实以及适用法律条款进行全面仔细的审查。
最后,根据审查结果,若二审法院认为无需再次开庭,可直接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当然,如果确实需要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成立合议庭,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公开审理。
在对证据与事实进行详细核实之后,若全体合议成员都认为无需求再次开庭,他们同样有权径行做出判决或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可以在本院审理,也可以选择在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