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
虽然小区的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各个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要求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