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
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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