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做牢能怎么才能减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
2、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假释。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因此,如果被判刑五年,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最多可以减二分之一,也就是二年半。
3、减刑的程序减刑要由所在的提出,所以首先把申请交给管理部门,他们审批认为合格(所以要和管理机关沟通沟通)的才会向人民提出减刑建议。向中级人民提出书面建议,应当在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裁定,即作出是否减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