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按照规定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是可以撤回意思表示的,但是应该在符合一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的,当以话对话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的情况下意思就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