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任何情况,明确对被投诉域名具有合法权益,也是可以说服专家组驳回申诉,保留域名的:
1、域名持有人已经或者准备善意使用该域名或者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提供诚信商品或服务。
2、虽然域名持有人没有取得商标或者服务标志,但域名持有人(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因域名而广为人知。
3、域名持有人合理或者非商业、合法地使用该域名,也没有为了获得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只要域名持有人可以提供证明上述任何一点的证据,就可以证明其在被投诉域名上拥有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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