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会在购房合同附件中有体现。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时导致银行不批贷款,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己的征信问题而无法贷款的,则由购房者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但如果开发商仅仅在合同附件中写“必须在日前办理好所有贷款手续,否则视为违约,不退还首付款”,就是开发商把贷款的风险全部放在我们买方的身上了,规避了自己的责任。那签这样的附件就要谨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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