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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2 03:54:22 已帮助26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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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一、动产物权的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使受让人取得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该动产现实移转的交付。
二、占有改定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要件:
第一,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者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
第二,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问还需具有某种使得受让人取得动产问接占有的具体法律关系;
第三,让与人已经对物进行了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否则不能发生占有改定的适用。当
让与人间接占有标的物时,让与人可以使受让人取得更上一级的间接占有,这样可能存在多层次的占有关系,举例来说,甲将其寄放在乙处的某物出售给丙,同时又与丙签订借用合同以代替交付,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丙都为间接占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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