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工读学校的招生对象是什么人

工读学校的招生对象是什么人

工读学校的招生对象是什么人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3-01 11:46:57 已帮助251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读学校的招生对象是什么人
一、工读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十二周岁至十七周岁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不适宜留在原校学习,但又不够劳动 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或刑事处罚条件的中学生(包括那些被学校开除或自动退学、流浪在社会上的十七周岁以下的青少年)。
二、工读学校的学习年限,根据学生原有文化程度和接受教育的表现,一般可确定为二至三年。
三、工读学生入学由父母、其他监护人或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当地区、县教育局和公安局共同审批。就读学校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的,家长应当支持,不得阻拦。
经审批应当入工读学校学习而拒不报到的,或报到后又中途擅自逃离的,公安部门要积极帮助学校使他们入学。
四、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