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适用取保候审要求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此类犯罪一般社会危害性较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对社会有很大的危险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