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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