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预备不是未遂,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阶段,而犯罪未遂是已经开始实施犯罪了,只是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两者处于不同的犯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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