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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生活费怎么样起诉?

不给生活费怎么样起诉?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2 14:58:26 已帮助19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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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生活费怎么样起诉?
一、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身份证、证明自己需要扶助而有义务扶助的人不扶助的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申请立案。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应该到他经常居住地的区或者县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审查提交的材料没有问题的话,会当场给予立案,诉讼程序就开始了。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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