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不给女儿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提起诉讼,但父母坚持不给的话女儿无权分得财产。这是父亲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造成的。父亲不想把遗产留给女儿那是违背法律原则的。《民法典》(202
1.
1.1生效)中明确规定了儿女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女儿有权继承她的份额,但必须尽到赡养的义务。只有一种可能存在,那就是父母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所立遗嘱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女儿可以提起诉讼,撤销原遗嘱。父亲的这种说法也不正确,其中包含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他做的一部分行为于法律的宗旨相违背,同时也违背了当前社会所提倡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