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修路,补偿包括两项,一项是国家的补偿,另一项是地方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一定的参照物来计算,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土地上青苗费以及被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对于占地修路补偿,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来说,被占用一亩地,可获得3-5万元的补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镇级农用地每亩补偿40854元;镇级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6342元;镇级未利用地(荒地)每亩补偿8171元;乡级农用地补偿每亩补偿38893元;乡级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5557元;乡级未利用地(荒地)每亩补偿77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