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方中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国家出于公共利益之需对个人或者企业所有的土地实施征收时,应当向其支付合理且公平的补偿。
在此背景下,关于企业遭受搬迁所能得到的赔偿内容大致如下:
首先是针对拆迁后固定资产损失的赔偿费用;
其次是由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可能既包含已经实实在在产生的实际经营损失,也可以适当地考虑预计发生的此类损失;
再次就是一笔用于弥补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补偿费用;
最后,根据相应的拆迁政策,还可能会有额外的奖励费用,例如快速搬迁奖励金以及拆迁奖励金等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