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2-29 16:46:04 已帮助185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