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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建房手续

2024年农村建房手续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2-21 17:09:08 已帮助9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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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手续

农村建房办理的手续有: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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