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小海子镇梁红村南果园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 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年限为 16年, 即自 2018年 4月 1日起至 2033年 11月 1日止。
三、 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28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四、 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与本协议签订日先交甲方 10000元定金,从本协议签订日 7日内再交甲方 90000元,余款 180000元在 2019年 2月 1日前交 清。
五、 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2018年 4月 1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现 场交付。
六、 承包经营权转让的特别约定
1、 甲方负责乙方所受让土地实际使用至 2033年 11月 1日。 否则退还乙方剩余年限转让费,具体标准为每年 17500元,甲 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乙方在该土地上的投入不要求甲方 任何补偿。同时乙方享受国家关于土地各项补贴。
2、 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在协商协议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 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0000元,不包括甲方违约每年退还乙方的 17500元。
八、 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以上为你解答了土地承包权转让费用 需不需要写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