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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对方失踪怎么办?

诉讼离婚对方失踪怎么办?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3-05 05:10:02 已帮助47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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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对方失踪的话应该怎么办?
是否失踪,要通过公安部门才能确定,如果只是离婚可直接起诉,只要能够提供“失踪”的时间证据即可。

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具体而言:

【1】一方已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很难一次就判决离婚,因为在对方无法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往往需要六个月后二次起诉才能判决离婚。

【2】一方已经下落不明,另一方直接起诉要求离婚的,如果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比如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也有可能一次就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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