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民事诉讼提起条件

民事诉讼提起条件

民事诉讼提起条件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5 06:58:18 已帮助42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是指附带民事诉讼得以成立的前提。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各国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一般包括:

(1)刑事诉讼已成立;

(2)被告人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造成了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3)在刑事诉讼中,有赔偿请求权的人提出了赔偿要求。以上三个前提同时具备,附带民事诉讼才得以成立。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