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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登记

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登记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3 21:10:09 已帮助36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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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以上是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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