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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是否只能中国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是否只能中国法院管辖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2 23:42:30 已帮助32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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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只能选中国法院
 协议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是指当事人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在纠纷发生前后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体现了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2021年《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作了一些修改: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二是在可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上,在原有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础上,增加了“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即不限于所列地点,只要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均可选择。所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以上是协议管辖只能选中国法院吗的解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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