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产权法,只是民间的一种称谓。法律上没有定义。依照现在的政策,大批的小产权房交易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日后产生纠纷,法院也不会受理。
主要原因是,我国采取房地一体原则。土地,有很多小产权房建设不符合当地规划属于违法建筑的。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不属于本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一般认定为无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15号)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