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效力专题 > 仓储保管合同保管条件和要求

仓储保管合同保管条件和要求

仓储保管合同保管条件和要求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6 19:53:07 已帮助276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仓储保管合同保管条件和要求
由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

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

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

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

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

仓储是有偿的。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

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

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