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朋友荣某与人发生冲突,产生肢体冲突,我俩其他众人可否只承受连带损伤赔偿,可否需承受刑事职责?

何* 四川 - 成都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成都

朋友荣某与人发生冲突,产生肢体冲突,我俩其他众人可否只承受连带损伤赔偿,可否需承受刑事职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经过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职责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做法所导致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77条限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做法而遭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经过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到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019-01-16 04:09:4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郁华僖律师 咨询我

不一定,需要根据实际伤情确定,如耳膜穿孔,影响听力达到一定条件可能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将会追究你亲戚刑事责任,建议你们尽快委托律师进行处理,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壹捌零零壹肆伍柒肆捌玖)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解析:在某些情况下,顶撞上级导致的解雇可能并非完全合理。通常来说,与上级产生冲突并不等同于严重违规行为,因此并不足以作为依据来违反劳动合同法而进行解除合同的操作。除非该员工有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存在着...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