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因此,用人单位给已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定义务。??
4、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以上项目,必须记载。??但是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比如: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等。 ??任何用人单位,并不想与已经与其他的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员再签署劳动关系,故此一般来说,在要求对方签署劳动关系之前,会要求求职者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该证明之中,包含职员与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内容,以及之前的月薪等。
2020-06-21 11:58: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