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一律适用《民法通则》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已成趋势。对于两类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应当统一,也已逐渐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就像以往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与非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也曾长期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的问题,但随着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不统一现象得到了圆满解决。这是值得解决医疗纠纷案件“二元化”现象所借鉴的。
再者,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是医院解困的有效途径。尽管医学具有特殊性,医疗具有风险性,医院具有公益性,但降低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并不利于化解医患矛盾。而化解医患矛盾,医院除应提高医疗水平,改进医疗作风,加强医疗责任外,最有效的方法是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由此分散医院和医生的执业风险,让患者及时获得足额的赔偿金,进而缓和医患冲突,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目前,保险公司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比较单一,尚不能满足医院的需求,同时医院的保险意识也比较薄弱,参保率较低。有关部门应注重这方面的政策引导,完善社保的内容,营造双赢的局面。
最后,立法机关应制定《医疗损害赔偿法》。“二元化”现象的最终解决,须有待于立法机关的权威意见。建议我国能够尽快地制定一部《医疗损害赔偿法》,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内容整合和充实,并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在立法的同时应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医疗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关于白城医疗纠纷怎么解决,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
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第
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
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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