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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后执行的最长时间是什么时候?

肖** 四川-广元 刑事辩护咨询 2021.05.29 03:11:42 433人阅读

死刑缓期两年后执行的最长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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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满意。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2021-05-29 03:13:4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 第五十条 第一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二款规定了限制减刑的情况 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 第三项规定人民依照本法 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对于不限制减刑的死缓罪犯的减刑,仍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 第九条第二款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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