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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严** 四川-凉山 劳动纠纷咨询 2021.04.16 21:12:40 394人阅读

退休职工死亡工资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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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有的地方是根据死者本人退休费两个月发给,有的地区是发给固定数额,一般都是在左右
抚恤金有的地方是根据供养人口发给,有的地方是按照固定月数发给,一般来说是6个月到12个月的本人退休费,或者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职工死亡时,其家庭成员中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对象:
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死亡职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aaCaD560

2021-04-16 21:13:40 回复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除了可以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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