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学生暑假工可以作为非全日制用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能认定工伤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或者死亡的,还应支付其他相应费用。
工伤待遇针对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在校大学生是以学习为主,不是以打工获取劳动报酬为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身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在学校),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学生暑假工可以作为非全日制用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能认定工伤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致残或者死亡的,还应支付其他相应费用。
工伤待遇针对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在校大学生是以学习为主,不是以打工获取劳动报酬为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身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的(在学校),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您好,关于寒暑假期间能享受待遇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定假期或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由门诊专项资金按60%进行报销。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回校后按80%进行报销。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按医保管理规定,符合报销范围的,凭病历、费用明细单、正规发票、医保卡,由学校组织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叫工伤,伤残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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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致死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最新规定呢,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地死亡事故赔偿细则等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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