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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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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465人看过
导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二是无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三是经济性裁员,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况。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在职场中,劳动合同就像是劳动者和单位之间的一份“契约”,保障着双方的权益。然而,有时候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这让不少劳动者感到困惑和担忧。比如突然收到单位的解除通知,却不清楚单位这么做是否合理合法。单位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这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稳定,还涉及到一系列的权益问题,下面咱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友好,双方达成共识,好聚好散。比如单位因业务调整,与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员工也觉得可以接受,双方就可以签订解除协议。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明确解除的时间、经济补偿等关键事项,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多次旷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且该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同时,单位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失职造成损失的相关材料等。一旦发现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单位因客观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当出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单位因搬迁、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原工作岗位不存在。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四、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裁员过程中,单位要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人员。同时,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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