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为讨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手中仅有一些零散的聊天记录和口头约定,证据严重不足,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2024年6月,原告找到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寻求帮助。罗心艳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等民商事纠纷,对这类劳务报酬拖欠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罗心艳律师第一时间意识到,当务之急是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有力证据。
第1天,罗心艳律师与原告详细沟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收集原告手中现有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照片等,并开始整理案件材料。
第2天,罗心艳律师前往项目所在地,向其他工友了解情况,获取证人证言,进一步补充证据。
第3天,律师梳理出原告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确认尚欠劳务报酬45000元的相关证据链,明确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第4天,罗心艳律师准备好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5天至第30天,等待法院立案受理期间,罗心艳律师持续与原告保持沟通,安抚其情绪,并进一步完善证据和庭审策略。
2024年7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当天,罗心艳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二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同时就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年利率3.85%,自2022年1月29日起算)及维权费用的主张进行详细说理。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罗心艳律师逐一反驳,指出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亦未举证证明其与被告二存在关联,被告二的抗辩虽否认与被告一的合同关系,但无相反证据推翻原告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庭审中,法院就案件关键事实向原、被告进行调查核实,罗心艳律师配合法院查明案件核心事实,为案件裁判提供清晰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一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付款责任。因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关系,亦未举证证明已支付的劳务报酬由被告二支付,故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的诉请。关于逾期利息,法院酌情支持以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因双方未约定维权费用,法院对原告主张的维权费用未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报酬4500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0元,由被告一负担。若被告一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的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追回拖欠的劳务报酬及相应逾期损失。不过,因法院未支持维权费用,罗心艳律师告知原告,若有新的证据或法律依据,后续可考虑另行起诉主张维权费用,为当事人保留了进一步维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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