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是关键的程序关键点。一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本案中,某公司以黄X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是否合法成为整个案件的核心。2021年开始执业的唐观红律师,凭借多年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机会。
唐观红律师接案当天便申请查阅全部案件卷宗。2021年执业以来,唐观红律师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不乏劳动争议案件。她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发现某公司单方面调岗未与黄X协商一致,且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充分证据。
2024年X月XX日,唐观红律师向一审法院提交了黄X的监控视频等证据,请求法院认定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持黄X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初步答复需进一步审查证据。唐观红律师随即补充理由,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某公司未经协商单方面调岗,且黄X提交的监控视频证明其正常出勤,某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成立。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唐观红律师的观点,判决某公司支付黄X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及加班费。
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唐观红律师再次强调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性,并指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维持了一审判决。
唐观红律师在整个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维护了黄X的合法权益。她在与办案单位的沟通中,始终以法律为依据,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最终为黄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这不仅体现了唐观红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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