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伟律师代理的多起劳动工伤纠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涵盖了劳动争议、工伤认定、工亡赔偿等多个领域,涉及仲裁时效、劳动关系认定、社保义务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原告邓某主张曾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后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及补偿问题产生分歧。邓某称被违规辞退,公司则称其系个人辞职。邓某先确认了劳动关系,时隔7年半又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以仲裁时效已过进行抗辩。
刘伟律师结合自己8年的执业经验,代理被告公司时,敏锐抓住仲裁时效这一“程序盾牌”。他全面梳理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与原告申请仲裁时间,清晰论证原告全部请求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庭审中,围绕仲裁时效要点展开辩护,清晰阐述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伟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解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从该日起算一年,原告未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也未举证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了近5万元损失。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称“第三方团队”案中,申请人刘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后被辞退,公司辩称刘某属于“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劳动关系。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刘伟律师代理刘某,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院认定双方存劳动关系,支持了部分诉求,为刘某争取到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
刘伟律师提醒,遇到劳动工伤类型纠纷时,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签订劳动合同、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证明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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