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申请人XX在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上班,约定工资每月5000元。4月2X日下班时,XX因交通事故受伤,且在事故中不负责任。然而,被申请人没和XX签劳动合同,也没给她缴纳社保,还拒绝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于是,XX申请仲裁,诉求有三:一是确认和被申请人自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是让被申请人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4X5元;三是让被申请人补齐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保费用。
争议焦点分析
焦点一: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申请人拿出企业信息、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证明等证据,想证明和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承认和申请人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从2023年3月1日到2024年3月1日,包括2个月试用期,合同约定月工资3500元。第三人也认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了合同,劳动关系明确。
法院查明,2023年3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了书面劳动合同,3月4日被派遣到第三人处工作,4月2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离开。法院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2023年3月1日至4月2X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焦点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被申请人拿出劳动合同书,证明已和申请人签了合同,无需支付。
法院认为,既然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请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就不予支持。
焦点三:社保补缴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补缴2023年3月4日至2024年4月的社保费用。被申请人称社保补缴属行政管理范畴,不是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且申请人只工作2个月,不能要求缴纳1年社保。
法院认为,社保补缴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申请人可依据相关法律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征收机构处理,仲裁不予审理。
判决结果
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当事人若不服裁决,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裁决书生效。
律师介绍
这个案子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于欣律师代理。于欣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400多起案件,实务经验丰富。他服务于新疆、库尔勒地区,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他拥有高级股权架构师、高级财税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证书,还获得过“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优秀辩手”、辩论赛冠军、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刑事辩论赛优胜奖等荣誉。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能看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要及时和单位签合同,留存好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证据,遇到权益受损,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权。用人单位也要依法和劳动者签合同、缴纳社保,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于欣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第三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他参与过众多案件,在不同法律领域都有深入研究和实践。从企业破产重整到刑事辩护,从债务追偿到婚姻、劳动纠纷处理,他都能应对自如。他创立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导公益法律咨询,还在法学高峰论坛发言,展现了深厚的法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这次仲裁结果,体现了他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上的能力,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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