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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工地干活,到底谁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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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353人看过
劳动争议专业律师 李岩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6人 执业4年
律所: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820231063075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103149605
案例展示:2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事务等刑事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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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了伤,两家建筑公司,到底谁才是他的用人单位?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
同一工地干活,到底谁才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法院判了

核心争议点一:分包关系能否排除劳动关系认定?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和承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签了分包合同,XX公司由此主张自己和XX公司是劳务分包关系,那些由XX公司雇佣的人员,包括颜XX,和自己都没有关系。然而,法院调查发现,虽然存在分包合同,但颜XX工作期间受XX公司员工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受伤医疗费也是XX公司垫付。另外,XX公司也没能拿出足够证据来证明颜XX是XX公司雇佣人员且相关责任该由XX公司承担。所以最后法院认定,即使存在分包关系,那也不能排除XX公司和颜XX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核心争议点二:颜XX的工作到底由谁管理?

XX公司坚称施工聊天群只是为了方便沟通、管理XX公司施工才建的,自己员工只发布施工进程和要求,不直接管理每个人的具体施工内容,也不知道颜XX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情况。而且XX公司没有明确说要XX公司退场,XX公司也一直在施工,所以不存在XX公司退场后颜XX工作由自己管理一说。不过呢,颜XX却表示,XX公司只施工了部分基座,2024年10月2X日左右,XX公司的XX和李XX要求工人直接给XX公司干,出事时颜XX就在XX公司负责范围的坑里作业。法院结合其他证据,认为XX公司撤出项目后,颜XX的工作由XX公司实际管理,XX公司发放工资、垫付医疗费的行为,其实是在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核心争议点三:XX公司代付工资和医疗费,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XX公司觉得,自己在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下代付工人工资,垫付颜XX医疗费,这纯粹是人道主义行为,也是在分包合同约定下,因XX公司不作为而做出的无奈之举,不能以此认定自己和颜XX有劳动关系。颜XX则指出,XX公司的垫付行为就是其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的体现。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认定,XX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是代XX公司支付工资及医疗费,所以这一垫付行为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之一。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确认XX公司与颜XX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XX公司其他诉讼请求。XX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代理这个案子的是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的李岩律师。李岩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8202310630754,服务地区为河北承德。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三大核心业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他还担任数字瀛和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承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

从这个案例我们能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对劳动者来说,一定要注意保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是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要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些证据在确认劳动关系时能起到大作用。对用人单位而言,在分包工程时,要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把相关约定在合同里写清楚,同时注意保留好各种证据,避免出现劳动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李岩律师在本案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问题,为当事人颜XX成功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他在劳动纠纷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优势显著。未来,想必会有更多当事人在遇到劳动纠纷等问题时,愿意寻求李岩律师的专业帮助,让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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