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襄阳市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李星星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助力劳动者获得高额赔偿。当事人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11年,任职项目管理岗位,兢兢业业履职,还多次为项目垫付各类费用。然而,自20XX年开始,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拒不退还员工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当事人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她全面梳理了11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欠薪、绩效工资、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合法诉求。这一系列的操作体现了她在劳动纠纷案件处理上的专业素养和对案件的深入把握。
庭审中,央企单位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大幅减轻责任。但李星星律师并未退缩,她逐一针对性抗辩。她指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李星星律师的这些抗辩有理有据,充分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逻辑思维。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方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
李星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于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她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在民商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几百件,尤为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同时在侵权、建工合同、刑事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次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再次证明了她的专业能力。她始终坚守“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严谨、真诚的服务,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从争议事项多达十余项,到最终法院全面支持核心诉求,充分展现了劳动维权中证据梳理、庭审对抗、法律适用、诉求设计的专业价值,也为建筑行业劳动者向央企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样本。李星星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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