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时效案
刘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主要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服务,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原告邓某主张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审、二审均确认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8月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9,812.5元。
刘伟律师作为被告公司代理人,梳理发现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原告至2025年才主张权利,已远超一年仲裁时效。法院采纳抗辩,认定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公司避免近5万元损失。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案
在公司以“第三方合作团队”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中,申请人刘某2021年5月8日通过BOSS直聘入职某科技公司,岗位为UI设计。公司辩称刘某属于“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21年7月15日刘某被通知次日不用来上班,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
刘伟律师代理刘某,通过BOSS直聘招聘单、工作地点、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链,成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支持了刘某的部分请求,最终为刘某争取到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在新型灵活用工中的合法权益。
争取工伤赔偿案
外卖骑手王XX与某跑腿服务站签订劳动合同,在送单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先后进行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认定,最终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社局认定王XX为工伤(工亡)。家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服务站及原经营者、现经营者连带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合计193万元。仲裁裁决服务站支付部分款项,家属不服起诉。
刘伟律师代理家属参加二审,全程推动案件。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服务站及现经营者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丧葬补助金46,602元,父亲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年度支付。尽管母亲的抚恤金及原经营者连带责任未被支持,但整体获赔金额近百万元,有力维护了工亡职工家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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